2023年3月17日,学院在430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例会,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、系主任、教学督导及教学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李东徽副院长同各位老师对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指南》进行了解读,并作出了任务拆分,提出了自评报告中需重点关注的方面,针对遗留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一、专业导论录制
3月24日前完成专业导论录制。
二、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的论证和修订
3月17日前根据初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。
3月17日前完成教学大纲初稿修订;3月31日前接收教学大纲修改意见;4月14日前修改完善教学大纲并完成审核上报;5月12日前完成教学大纲的排版、校对、印刷、装订。
三、实习数据上传
督促各专业尽快上传实习数据。
各系反馈:3月26日前完成教学大纲线上函询;3月31日前完成培养方案修订交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。